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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课程起止时间为:2021-03-01到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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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法的基础理论 法的基础理论单元测试

1、 问题: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 )。
选项:
A: 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
B: 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C: 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D: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答案: 【 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

2、 问题:普通诉讼时效开始计算的时间是( )。
选项:
A: 权利被侵害之时
B: 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时
C: 告诉之时
D: 达成协议之时
答案: 【 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时

3、 问题:某甲只有12岁,按照法律规定,他可以进行哪些活动( )?
选项:
A:与其年龄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B: 与其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C:与其精神健康状况、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D:任何民事活动都需要经其监护人的同意才可以进行
答案: 【与其精神健康状况、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4、 问题:债务人明确表示履行拖欠的债务,这在法律上将引起( )。
选项:
A:诉讼时效中止
B:诉讼时效的中断
C:诉讼时效的延长
D:诉讼时效的消灭
答案: 【诉讼时效的中断

5、 问题:国家强制力是法律与其他社会规范的重要区别。道德规范就不具有国家强制力的性能。
选项:
A:正确
B:错误
答案: 【正确

6、 问题:诉讼时效届满,当事人丧失实体权利。
选项:
A:正确
B:错误
答案: 【错误
分析:【不丧失实体权利,只丧失胜诉权。

【作业】第一章 法的基础理论 法的基础理论单元作业

1、 问题: 小王今年刚满16岁,在本镇饮料厂做临时工,每月有两千元的收入。为增加收入,小王开始学做生意,业余时间在某宝开设网店,并向其同事借款三万元。年底,生意赔了,血本无归,无法还款。其同事便向小王的父母追要欠款。请回答:小王的父母是否应替小王还款?请说明理由。
评分规则: 【 本题满分6分。不应该。(正确得2分)。我国《民法总则》规定,凡是年满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正确给2分)。本案中,小王16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应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完全的民事法律责任(正确得为1分)。能够正确运用法律知识阐述理由,酌情给分。

2、 问题: 房地产开发公司甲委托乙公司为其代理销售房屋,但发生了A座房屋先后出售丙和丁两个买方的事情。甲称这是乙越权代理,因为甲同乙订立委托代理合同后曾书面通知乙,A座房屋已经卖给丙,请乙在销售表中勾掉,即乙对销售A座房屋已经无代理权。但由于乙未勾掉,才出现了乙越权代理又将房屋卖给了丁的情形,而丁对此不知道。问题:1.丁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2.A座房屋应属于谁?为什么?
评分规则: 【 1. 答:(1)丁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1分)。(2)乙的行为是表见代理,是有效代理(2分)。(3)本案中,甲通知乙无权销售A座房屋,而丙不知情,且有理由相信乙作为销售商是有代理权的。(1分)
2. 答:(1)A座房屋属于产权登记人(1分)。(2)不动产必须依法登记,发生法律效力(2分)。(3)本案中,一物卖了二主,房屋属于不动产,甲与谁(乙和丙)办产权登记,谁就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1分)

第二章 公司法 公司法单元测试

1、 问题: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最多为( )以下。
选项:
A:50人
B:20人
C: 30人
D: 40人
答案: 【50人

2、 问题: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其中,丙以房产出资30万元。公司成立后又吸收丁入股。后查明,丙作为出资的房产仅值20万元,丙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6万元。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选项:
A: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丙从公司分得的利润予以补足
B: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补足
C: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丁补足
D:丙无须补交差额,甲、乙、丁都不承担补足出资的连带责任
答案: 【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补足

3、 问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公司组织机构中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选项:
A: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公司职工代表
B: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公司职工代表
C: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公司职工代表
D: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公司职工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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