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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课程起止时间为:2021-05-03到2021-07-11

第二章 刑法分则疑难案例分析的思维进路

1、 问题:甲、乙、丙共同故意伤害丁,丁死亡。经查明,甲、乙都使用铁棒,丙未使用任何凶器;尸体上除一处致命伤外,再无其他伤害;可以肯定致命伤不是丙造成的,但不能确定是甲造成还是乙造成的。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因致命伤不是丙造成的,尸体上也没有其他伤害,故丙不成立故意伤害罪
B:对甲与乙虽能认定为故意伤害罪,但不能认定为故意伤害(致死)罪
C:甲、乙成立故意伤害(致死)罪,丙成立故意伤害罪但不属于伤害致死
D:认定甲、乙、丙均成立故意伤害(致死)罪,与存疑时有利于被告的原则并不矛盾
答案: 【认定甲、乙、丙均成立故意伤害(致死)罪,与存疑时有利于被告的原则并不矛盾

2、 问题:郑某冒充银行客服发送短信给张某,称张某手机银行即将失效,需要重新验证。张某信以为真,按短信提示输入银行卡号、密码等信息后,又将收到的编号为135423的“验证码”输入手机页面。后张某发现,其实是将135423元汇入了郑某账户。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郑某将张某作为工具加以利用,实现转移张某财产的目的,应以盗窃罪论处
B:郑某虚构事实,对张某实施欺骗并导致张某处分财产,应以诈骗罪论处
C:郑某骗取张某的银行卡号、密码等个人信息,应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论处
D:郑某利用电信网络,为实施诈骗而发布信息,应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论处
答案: 【郑某将张某作为工具加以利用,实现转移张某财产的目的,应以盗窃罪论处

3、 问题:关于刑法用语的解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按照体系解释,刑法分则中的“买卖”一词,均指购买并卖出;单纯的购买或者出售,不属于“买卖”
B:按照同类解释规则,对于刑法分则条文在列举具体要素后使用的“等”“其他”用语,应按照所列举的内容、性质进行同类解释
C:将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行为,认定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属于当然解释
D:将盗窃骨灰的行为认定为盗窃“尸体”,属于扩大解释
答案: 【按照同类解释规则,对于刑法分则条文在列举具体要素后使用的“等”“其他”用语,应按照所列举的内容、性质进行同类解释

【作业】第二章 刑法分则疑难案例分析的思维进路 第二章 刑法分则疑难案例分析的思维进路(单元作业)

1、 问题:甲因仇杀丙,乙因情杀丙,二人之前没有意思联络,每人开了一枪致丙死亡,但是只有一枪打中不能查明是谁打中的。(1)甲乙构成什么罪?(2)甲乙是否构成共同犯罪?理由是什么?
评分规则: 【 第一小问:1、分别假设是甲打死的丙和是乙打死的丙,并分析,得5分。
第一小问:2、在无法查明究竟是谁开枪打中了丙的情况下,应适用存疑时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得出“甲、乙二人分别构成故意杀人未遂,得5分。
第二小问:1、答出甲、乙二人不是共同犯罪,得3分。2、答出理由,即二人缺乏共同得故意,得2分。

2、 问题:甲某日在石景山游乐园游玩时,发现一妇女随身携带的手提包里有许多现金,即产生歹意。甲尾随该妇女至偏僻处,见四周无人,便上前扯断该女子的拎包带子,将包抢走后正欲逃跑。见一男子迎面走来,甲以为该男子是为抓捕自己而来,便一拳将该男子打倒之后逃跑。1个月后,甲被抓获归案。甲父乙为使甲免受刑事追究四处活动,委托丙(县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给其帮忙。丙声称需要花一万元打点,乙即给丙两万元,说明一万元作为丙的辛苦费,另一万元作为活动经费。后丙多次向法官丁打电话说情,丁碍于情面,对甲作出免予刑事处分的判决。问:(1)甲的行为构成何罪?为什么?(5分)    (2)乙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5分)  (3)丙的行为应如何认定?为什么?(5分)    (4)法官丁的行为如何认定?为什么?(5分)
评分规则: 【 (1)答出甲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得3分。分析甲的行为为何构成抢劫罪,并说明理由得2分。如甲实施抢夺行为以后,尚未离开现场时,误认为迎面而来的男子是对其抓捕的,为抗拒抓捕而实施了暴力行为,尽管其在主观有对事实认识的错误,但这种错误并不影响对甲行为的定性。
(2)答出乙的行为构成行贿罪,得3分。分析乙的行为为何构成行贿罪,并说明理由得2分。如乙为了使其子逃避法律制裁,找丙帮忙,并且明示将1万元作为"活动经费",希望通过行贿方式使其子的行为不受法律追究。其行为符合行贿罪的特征。
(3)答出丙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得3分。分析丙的行为为何构成受贿罪,并说明理由得2分。如丙系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上的影响和便利,通过法官丙的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乙谋取不正当利益,其行为构成受贿罪。
(4)答出丁的行为构成徇私枉法罪,得3分。分析丁的行为为何构成徇私枉法罪,并说明理由得2分。如丁身为法官,本应忠实于法律和事实,但却碍于丙的情面,明知周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却违背事实和法律的规定,对甲作出免于刑事处分的判决,其行为构成徇私枉法罪。

第三章 刑法分则疑难案例分析的基本方法 第三章 刑法分则疑难案例分析的基本方法(单元测验)

1、 问题:乙女在路上被铁丝绊倒,受伤不能动,手中钱包(内有现金5000元)摔出七八米之外。路过的甲捡起钱包时,乙大喊“我的钱包不要拿”,甲说“你不要喊,我拿给你”,乙信以为真没有再喊。甲捡起钱包后立即逃走。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
选项:
A:甲以其他方式抢劫他人财物,成立抢劫罪
B:甲以欺骗方法使乙信以为真,成立诈骗罪
C:甲将乙的遗忘物据为己有,成立侵占罪
D:只能在盗窃罪或者抢夺罪中,择一定性甲的行为
答案: 【只能在盗窃罪或者抢夺罪中,择一定性甲的行为

2、 问题:甲窃得一包冰毒后交乙代为销售,乙销售后得款3万元与甲平分。关于本案,下列那一选项是错误的?
选项:
A:甲的行为触犯盗窃罪与贩卖毒品罪
B:甲贩卖毒品的行为侵害了新的法益,应与盗窃罪实行并罚
C:乙的行为触犯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毒品罪、转移毒品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D:对乙应以贩卖毒品罪一罪论处
答案: 【乙的行为触犯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毒品罪、转移毒品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3、 问题:实施下列哪种犯罪行为之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选项:
A:走私毒品罪
B:危险驾驶罪
C: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D: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
答案: 【危险驾驶罪;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

【作业】第三章 刑法分则疑难案例分析的基本方法 第三章 刑法分则疑难案例分析的基本方法(单元作业)

1、 问题:(案情一)甲承租乙的房屋后,伪造身份证与房产证交与中介公司,中介公司不知有假,为其售房给不知情的丙,甲获款300万元。根据案情一,请回答:(1)甲是否成立牵连犯?请简要分析。(案情二)乙在车站行窃时盗得一提包,回家一看才发现提包内仅有一支手枪。因为担心被人发现,乙便将手枪藏在浴缸下。 因被其子发现,偷拿出门玩耍,被警方查获。根据案情二,请回答:(1)乙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处罚?
评分规则: 【 案情一,答出甲的行为成立牵连犯,得5分。分析其行为为何成立牵连犯,并说明理由,得5分。如牵连犯的概念、甲伪造身份证与房产证,其目的是为了伪造自己是房主的假象,从而实施诈骗行为,因此其伪造身份证与房产证的行为与诈骗行为之间存在牵连关系,伪造证件的行为是手段行为,诈骗行为是目的行为。
案情二,答出乙的行为成立盗窃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并说明理由,得5分。答出对乙应当数罪并罚,并说明理由,得5分。如乙将他人的提包拿走,从他人所有转移为自己占有,成立盗窃罪,而后发现提包中有一支手枪没有及时上交,而是私自藏于浴缸下,成立非法持有枪支罪。由于之前的行为成立侵占财产的盗窃罪,非法持有枪支的行为侵犯了新的法益,二者侵犯的法益不同,盗窃行为不能吸收非法持有枪支的行为,所以对乙应当数罪并罚。

第四章 因犯罪主体引发争议的案件分析 第四章 因犯罪主体引发争议的案件分析(单元测验)

1、 问题:被告人杨某,是B电力公司职工,2001年1月至2003年4月B电力公司为国有参股公司,其股东为A电力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A电力公司工会委员会。2001年1月杨某被A电力公司任命为B电力公司经理,履行组织、领导、监督、管理职责。2003年B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改制,A电力公司撤资,由B公司员工出资成立C电力公司,后经全体股东决定,由杨某担任新公司经理。经查,2001年1月至2002年年底杨某担任B公司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办理电器电工配件采购与货款结算、电力线路架设、变压器安装工程等过程中,共收受他人贿赂3万元;2003年4月至2004年年底在担任C公司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安排电器电工配件采购与货款结算、电力线路架设、变压器安装工程等过程中共收受他人贿赂4万元。问:杨某在公司改制前与改制后收受他人贿赂的行为如何定罪?
选项:
A:杨某构成受贿罪
B:杨某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C:杨某在公司改制前收受他人贿赂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在公司改制后收受他人贿赂的行为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D:杨某构成贪污罪
答案: 【杨某在公司改制前收受他人贿赂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在公司改制后收受他人贿赂的行为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2、 问题:某地政府为村民发放扶贫补贴,由各村村委会主任审核本村申请材料并分发补贴款。某村村委会主任王某、会计刘某以及村某陈某合谋伪造申请材料,企图每人套取5万元补贴款。王某任期届满,周某继任村委会主任后,政府才将补贴款拨到村委会。周某在分发补贴款时,发现了王某、刘某和陈某的企图,便只发给三人各3万元,将剩余的6万元据为己有。三人心知肚明,但不敢声张。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选项:
A:王某拿到补贴款时已经离任,不能认定其构成贪污罪
B:刘某参与伪造申请材料,构成贪污罪,贪污数额为3万元
C:陈某虽为普通村民,但参与他人贪污行为,构成贪污罪
D:周某擅自侵吞补贴款,构成贪污罪,贪污数额为6万元
答案: 【陈某虽为普通村民,但参与他人贪污行为,构成贪污罪

【作业】第四章 因犯罪主体引发争议的案件分析 第四章 因犯罪主体引发争议的案件分析(单元作业)

1、 问题:被告人杨某,是B电力公司职工,2001年1月至2003年4月B电力公司为国有参股公司,其股东为A电力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A电力公司工会委员会。2001年1月杨某被A电力公司任命为B电力公司经理,履行组织、领导、监督、管理职责。2003年B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改制,A电力公司撤资,由B公司员工出资成立C电力公司,后经全体股东决定,由杨某担任新公司经理。经查,2001年1月至2002年年底杨某担任B公司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办理电器电工配件采购与货款结算、电力线路架设、变压器安装工程等过程中,共收受他人贿赂3万元;2003年4月至2004年年底在担任C公司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安排电器电工配件采购与货款结算、电力线路架设、变压器安装工程等过程中共收受他人贿赂4万元。问:杨某在公司改制前与改制后收受他人贿赂的行为如何定罪?
评分规则: 【 1、答出杨某在公司改制前收受他人贿赂的行为成立受贿罪,在公司改制后收受他人贿赂的行为成立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各得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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