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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课程起止时间为:2020-09-06到2020-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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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公司与公司法 第一单元课后习题

小提示:本节包含奇怪的同名章节内容

1、 问题:简述公司独立财产的性质和意义。
评分规则: 【 性质3分意义2分

2、 问题:如何理解公司财产责任的独立性?
评分规则: 【 公司责任与股东责任的独立    (2分)
公司责任与其工作人员责任的独立
公司责任与其他公司或法人组织责任的独立

3、 问题:如何理解公司的社团性与对一人公司的承认?
评分规则: 【 社团性不是公司法人的本质特征 
公司法人的本质特征使独立人格性  

4、 问题:简述公司法的强制性与任意性的关系。
评分规则: 【 公司法使强制性与任意性的结合
对观点进行简要论述

5、 问题:简述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法理根据和适用要件。
评分规则: 【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法理依据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使用要件

6、 问题:案例分析:        一个名叫萨洛蒙的店主把他个人拥有的一家鞋店卖给了由他本人以及其妻子、女儿和四个儿子组成的公司,卖价为3万英镑。其中萨洛蒙本人认购了19994英镑的股份,其他人每人仅认购了1英镑的股份。另1万英镑,作为担保公司债券卖给了萨洛蒙本人。后来该公司因故歇业,而资产只剩下6000英镑,但公司欠债除萨洛蒙本人的1万英镑外,另有7000英镑。其他债权人认为萨洛蒙与其公司实际上是同一人,其公司不可能欠他的债,公司剩余财产应用来向他们清偿债务。        但法院最后判决,公司一经成立,即成为独立于萨落蒙的法人。虽然萨洛蒙实际上是公司的所有者,几乎是唯一的股东,但也只能以其近2万英镑的股份出资对公司债务负责,同时,萨洛蒙也是公司担保债券的债权人,他有权比其他无担保的债权人优先得到清偿。结果,萨落蒙得到了公司所剩6000英镑的财产,而其他债权人则分文未得。        如何理解公司的法律特征和本案所体现的法律原则?
评分规则: 【 言之有理且能自圆其说即可。

7、 问题:案例分析:       上海华龙电器公司(筒称上海公司)诉珠海南方贸易公司(简称珠海公司)货款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珠海公司应向上海公司立即支付货款2600万元,但珠海公司无力执行法院判决。上海公司经查询了解到珠海公司曾投资澳门,与澳门另两家公司三方合资设立了一家珠澳国际电器有限公司,并在其中投资600万美元,拥有40%的股权。珠澳公司成立后,基本上没有开展经营活动,其名下也没有多少货币资全和其他有形资产。但该公司在上海投资与当地的金龙城建公司合资设立了中外合资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投入1000万美元,拥有股权30%。东方房地产公司是一个项目公司,其唯一的经营项目是开发建设一个名为"东方大厦"的高档写字楼。        当上海公司知悉该写字楼已基本完工并正在热销,其整个写字楼的市场价值达数亿元时,便立即申请法院对该楼尚未出售的、价值约3000万元的楼层进行查封并强制执行用于珠海公司对上海公司的货款支付。法院根据上海公司的请求予以查封,并准备强制执行前述的判决;     (1)上海公司是否有权对东方公司的写字楼提出权利要求?     (2)本案的判决应如何执行?
评分规则: 【 第一问:上海公司无权对东方公司的写字楼提出权力要求。
第一问:对上述结论进行论述。
第二问:将珠海公司所持的在珠海国际电器有限公司的40%的股权进行转让,并取得珠海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如果他们愿意购买还享有优先购买权。法院将股权转让所得资金连同珠海公司剩余的财产来执行判决,至于不足的部分则不再进行清偿。

8、 问题:案例分析:      正大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正大公司)是光明百货商店和万利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万利公司)的债权人。光明百货商店由甲、乙、丙三人合伙组成,每人出资30万元,共有资本90万元。1997年12月初,正大公司曾向光明百货商店发运一批针织服装,价款总计30万元人民币。付款期限届满时,光明百货商店没有按约付款。经正大公司多方调查,得知该店由于经营不善,已经拖欠了多笔大额债务。而合伙人甲因商店负债累累,不辞而别。乙、丙也不得不宣告企业解散。      在清算过程中发现,百货商店已经严重资不抵债,其尚有资产60万元,所欠债务已经达到150万元,其中包括欠正大公司的30万元货款。乙、两声称他们将以企业的全部剩余财产清偿债务,超过部分的债务不再清偿。正大公司因此与之发生纠纷。正大公司的另一债务人是万利公司。该公司由通宝贸易公司等5家企业共同发起成立,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每方各出资100万元,开业不久,在激烈的竞争中,万利公司因经营不善于1998年7 月宣告破产。该公司破产时尚有资产600万元,所欠债务为750万元,其中包括欠正大公司150万元。正大公司分别将这两家企业诉至法院,要求清偿全部债务。        光明百货商店和万利有限公司各应承担何种责任?
评分规则: 【 光明百货商店应承担无限责任(需论证)
万利有限公司应以其全部独立财产向正大公司承担责任(需论述)

9、 问题: 上海华龙电器公司(筒称上海公司)诉珠海南方贸易公司(简称珠海公司)货款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珠海公司应向上海公司立即支付货款2600万元,但珠海公司无力执行法院判决。上海公司经查询了解到珠海公司曾投资澳门,与澳门另两家公司三方合资设立了一家珠澳国际电器有限公司,并在其中投资600万美元,拥有40%的股权。珠澳公司成立后,基本上没有开展经营活动,其名下也没有多少货币资全和其他有形资产。但该公司在上海投资与当地的金龙城建公司合资设立了中外合资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投入1000万美元,拥有股权30%。东方房地产公司是一个项目公司,其唯一的经营项目是开发建设一个名为"东方大厦"的高档写字楼。        当上海公司知悉该写字楼已基本完工并正在热销,其整个写字楼的市场价值达数亿元时,便立即申请法院对该楼尚未出售的、价值约3000万元的楼层进行查封并强制执行用于珠海公司对上海公司的货款支付。法院根据上海公司的请求予以查封,并准备强制执行前述的判决;     (1)上海公司是否有权对东方公司的写字楼提出权利要求?     (2)本案的判决应如何执行?
评分规则: 【 评分指导1  第一问:上海公司无权对东方公司的写字楼提出权力要求。  (2分)评分指导2  第一问:对上述结论进行论述。  (3分)评分指导3  第二问:将珠海公司所持的在珠海国际电器有限公司的40%的股权进行转让,并取得珠海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如果他们愿意购买还享有优先购买权。法院将股权转让所得资金连同珠海公司剩余的财产来执行判决,至于不足的部分则不再进行清偿。  (5分)

【作业】公司的类型 第二单元课后习题

1、 问题:天路皮革有限公司下设两个分公司,分别是北京分公司和广州分公司。2000年6月5日,广州分公司经理刘某持分公司营业执照与兴业百货公司签订了一份皮箱买卖合同。合同订立后,兴业公司即按合同约定付给了广州分公司定金。一个星期后,广州分公司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交货,但经兴业公司检验,皮箱质量明显不符合合同约定,于是兴业公司当即提出质量异议,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并要求支付违约金。而广州分公司却坚持要兴业公司按合同如期付款,于是兴业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广州分公司参加了诉讼,并要求天路皮革有限公司(总 公司)参加诉讼。但总公司认为:广州分公司的经济效益都留在分公司,只上缴约定的承包金额。而且,按公司章程规定,下属分公司经理的委任,须经董事会决定,而广州分公司现任经理刘某却是由本公司总经理李某擅自委任的,对于刘某的行为,本公司不支持,也不承担民事责任。在本案民事责任的承担上,法院内部出现了两种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天路公司总经理李某违反公司章程规定,擅自委任刘某为广州分公司经理,此行为是职务上的越权行为,不能代表公司的意志。因此,刘某的广州分公司经理的身份是不合法的,其代表广州分公司签订的合同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由此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行为人刘某承担,天路皮革公司不承担民事责任。另一种意见认为,刘某任分公司经理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要求,这是公司内部的事务,并不能因此影响其行为在对外关系中所具有的合法性,不能以其内部关系对抗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天路皮革公司应承担民事责任。但由于广州分公司平时只上缴约定的承包金额,有独立的经济利益,故应由天路皮革公司和广州分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本案应如何处理?天路皮革有限公司下设两个分公司,分别是北京分公司和广州分公司。2000年6月5日,广州分公司经理刘某持分公司营业执照与兴业百货公司签订了一份皮箱买卖合同。合同订立后,兴业公司即按合同约定付给了广州分公司定金。一个星期后,广州分公司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交货,但经兴业公司检验,皮箱质量明显不符合合同约定,于是兴业公司当即提出质量异议,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并要求支付违约金。而广州分公司却坚持要兴业公司按合同如期付款,于是兴业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广州分公司参加了诉讼,并要求天路皮革有限公司(总 公司)参加诉讼。但总公司认为:广州分公司的经济效益都留在分公司,只上缴约定的承包金额。而且,按公司章程规定,下属分公司经理的委任,须经董事会决定,而广州分公司现任经理刘某却是由本公司总经理李某擅自委任的,对于刘某的行为,本公司不支持,也不承担民事责任。在本案民事责任的承担上,法院内部出现了两种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天路公司总经理李某违反公司章程规定,擅自委任刘某为广州分公司经理,此行为是职务上的越权行为,不能代表公司的意志。因此,刘某的广州分公司经理的身份是不合法的,其代表广州分公司签订的合同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由此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行为人刘某承担,天路皮革公司不承担民事责任。另一种意见认为,刘某任分公司经理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要求,这是公司内部的事务,并不能因此影响其行为在对外关系中所具有的合法性,不能以其内部关系对抗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天路皮革公司应承担民事责任。但由于广州分公司平时只上缴约定的承包金额,有独立的经济利益,故应由天路皮革公司和广州分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本案应如何处理?
评分规则: 【 言之有理即可

【作业】公司的设立 第三单元课后习题

1、 问题:简述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与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区别。
评分规则: 【 主体条件不同
财产条件不同(1分),简述(1分)
组织条件不同(1分),简述(1分)

2、 问题:简述公司的设立方式的种类及其区别。
评分规则: 【 公司的设立方式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
募集设立方式与发起设立方式的区别

3、 问题:案例分析甲、乙、丙、丁、戊5人,分别出资2万元、6万元、10万元、6万元及10万元,组成"兴业有限责任公司",经营食品零售业务,但该公司未依法定程序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注册登记,擅自开始营业,历经半年。适逢食品行业不景气,该公司经营不善,拖欠巨额债务。其中,甲与乙曾以"兴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与己签订一份原料购销合同,欠己18 万元。(1)"兴业有限责任公司"是否有效成立?为什么?(2)债权人己是否可以向"兴业有限责任公司"求偿?为什么?(3)债权人己是否可以向甲、乙、两、丁、戊求偿?为什么?(4)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否可以对"兴业有限责任公司"和甲、乙、丙、丁、戊等人予以制裁?为什么?
评分规则: 【 (1)未能有效成立(1分),理由(1分)。
(2)可以(1分),理由(1分)。
(3)可以(1分),理由(2分)
(4)可以(1分),理由(2分)。

4、 问题:甲、乙、丙、丁、戊5人,准备成立"达有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纺织品,销往国内外,其资本总额为50万元,每股10元,共计5万股,由甲、乙、丙、丁、戊分别认购股份2000 股、8000股、11000股、13000股、16000股等,并成立筹备处,向庚租赁房屋一间,每月房租人民币1万元,作为办公之用。嗣后,发起人甲因车祸死亡,致使"达有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的筹备工作停顿。(1)假设筹备过程中,乙以"达有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的名义与己订立了一份购买纺织机器的合同,该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2)筹备处的开销费用1万元及欠庚的房租1万元,应由何人负担?为什么?(3)己和庆是否可以对"达有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提起诉讼?为什么?
评分规则: 【 (1)合同无效(1分),理由(2分)。
(2)筹备处的开销费用和欠庚的房租由甲乙丙丁戊按股权比例承担(1分),理由(2分)。
(3)不可以提起诉讼(1分),理由(3分)。

5、 问题:甲、乙、丙、丁4人投资设立"同泰有限责任公司",依章程规定,该公司的法定地址在某省A市xxx路广贸大厦,公司经营"运动器材的批发和零售"。删后,因业务发展的需要,经公司全体股东的同意,在该市×x路设立"同泰有限责任公司"门市部,由己担任经理,并由该公司会计庚兼管门市部会计及财务。此后不久,"同泰有限责任公司"在B市设立分公司,由辛担任经理全权处理该地区的业务,半年后,因业务低迷,分公司迁移至C市继续经营。1年后,该公司又在D市设立"同泰有限责任公司"D市分公司,由戊担任 经理。(1)"同泰有限责任公司"在A市xx路设立的门市部,是否应办理分公司的登记?为什么?(2)"同泰有限责任公司"在B市设立分公司,其名称应如何称之较妥?应否办理分公司登记?若该分公司下设门市部营业处,是否须再办理分公司登记?该分公司迁移至C市时,是否应办理登记?为什么?(3)"同泰有限责任公司"在B市分公司的经理辛,为发展业务是否可接受"华威有限责任公司"所提供的不动产,作为购买货物人民币5万元货款的担保,以"同泰有限责任公司"B市分公司的名义设定抵押权?为什么?(4)"同泰有限责任公司"D市分公司在办妥分公司登记之前,因该分公司业务需要,其经理戊向赵某进货一批,货款1万元,约定两个月后付款。如果付款期限届至时分公司未能清偿,赵某是否可向甲、乙、丙、丁等股东及戊请求清偿?为什么?
评分规则: 【 (1)应办理公司的登记(1分),理由(1分)。
(2)分公司的名称应当冠以“同泰有限责任公司”名称,缀以“分公司”字样(1分)。应办理分公司登记(1分)。若该公司下设门市部营业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1分)。该分公司迁移应办理变更登记(1分)。
(3)不可以(2分),理由(2分)。
(4)可以(2分),理由(2分)。

6、 问题:"大方有限责任公司"与"太方有限责任公司"先后均经某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设立登记。"大方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前,其公司章程所定的营业项目为"食品加工业的生产及买卖";"太方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后,其公司章程所定的营业项目为"面包业的生产及买卖"。"大方有限责任公司"以"太方有限责任公司"使用与其类似的名称,常使人混淆误认为由,请求"太方有限责任公司"不得使用类似的名称"太方",但"太方有限责任公司"置之不理,引起纠纷。(1)"大方有限责任公司"与"太方有限责任公司",二者的名称是否类似?(2)"大方有限责任公司"是否可直接向该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徽销"太方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登记?为什么?(3)"大方有限责任公司"是否可向"大方有限责任公司"请求损害赔偿?为什么?存予言委惩对金设措等同公歌普料产渠的身定焊公西织彩需评
评分规则: 【 (1)构成类似(1分),理由(1分)。
可以(1分),理由(1分)。
(3)可以(1分),理由(1分)。

【作业】公司章程 第四单元课后习题

1、 问题:简述公司章程的主要法律特征。
评分规则: 【 法定性及论述。
自治性及论述。
公开性

2、 问题:简述设立协议与公司章程的比较。
评分规则: 【 简述公司章程
比较设立协议与公司章程的异同。

3、 问题:简述公司章程对公司的效力及对股东的效力。
评分规则: 【 公司章程对公司 的效力。
公司章程对股东的效力。

【作业】公司的能力 第五单元课后习题

1、 问题:公司的权利能力存在哪些方面的限制?
评分规则: 【 性质限制及简述。
法律限制及简述。
目的限制及简述。

2、 问题:公司是否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 为什么?
评分规则: 【 公司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
简述理由。

3、 问题:简述公司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评分规则: 【 具有代表人身份
以法人的名义
在权限范围内

4、 问题:案例题      1999年2月,东方机械进出口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签订了《出口卖方信贷借款合同》,截至2006 年1月,东方机械进出口公司在上述合同项下的债务共计人民币6000万元。因东方机械进出口公司无力偿还上述债务,东方机械进出口公司、长城机械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机械进出口公司的子公司)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粮进出口公司四方法定代表人于2006 年2月1日签订了《贷款重组协议》。根据该协议的约定,中粮进出口公司同意无条件承担上述东方机械进出口公司债务中的3750万元,长城机械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无条件承担上述东方机械进出口公司债务中的2 250万元,并为中粮进出口公司所承担的3750 万元的债务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在上述《贷款重组协议》签订前,长城机械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 年1月30日召开董事会,全体董事以七票同意、两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决议,同意签订上述《贷款重组协议》,但未召开股东大会会议。2006 年4月16日,长城机械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清偿了2 250 万元债务。据查,长城机械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对于公司代他人承担债务和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等事项均无规定。       请分析本案中《贷款重组协议》的效力。
评分规则: 【 本案中《贷款重组协议》有效。
论述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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