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劳动关系管理(吉林师范大学) 最新满分章节测试答案

2025年1月6日 分类:免费网课答案 作者:网课帮手

本答案对应课程为:点我自动跳转查看
本课程起止时间为:2020-02-24到2020-06-22
本篇答案更新状态:已完结

【作业】工作项目一:界定劳动关系 项目一单元作业

1、 问题:1. 2017年7月,李明来到恒通紧固件公司担任学徒工。双方约定:李明如果表现好的话,在学习期满六个月之后就可以转为单位的正式职工。担任学徒工期间,公司每天包顿工作餐,不给付工资。李明干活很卖力。2017年10月,公司人事部突然通知李明,不用再来上班了。为了挽回自己的损失,李明遂与公司的领导进行协商,领导一口回绝了李明的要求。李明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支付三个月的工资。问:法院能支持李明的请求吗?说明理由。
评分规则: 【 法院将支持李明的诉求。李明经公司的同意做学徒工,且其完全按照单位作息时间工作、就餐,接受单位管理,公司与李明形成了事实的劳动关系。李明在做学徒期间没有劳动报酬虽是双方合意的结果,但不符合法律规定,单位至少应按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付李明。

2、 问题:2. 2019年6月,孙某应聘A公司业务员岗位,双方签订了《劳务协议》,协议约定:劳动期限1年,其中试用期1个月,公司每月10日支付孙某上月劳务报酬4200元,须遵守公司员工守则等。2019年10月由于孙某没有完成当月销售业绩,公司拒绝向孙某支付当月报酬,并以效益不好为由将孙某辞退,未支付任何补偿。孙某遂提起仲裁,认为双方应为劳动关系,公司应支付当月工资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双方之间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评分规则: 【 双方之间是劳动关系. 《劳务协议》名称与劳动关系的事实不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支持孙某的请求

工作项目二:遵守劳动标准法律制度 项目二单元测验

1、 问题:1.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 )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选项:
A:50% 
B:150% 
C:200%
D:300% 
答案: 【300% 

2、 问题:2.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 )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选项:
A:6
B: 12
C:18
D:24
答案: 【 12

3、 问题:3.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 )时间。
选项:
A:病假
B:事假
C:年休假
D:劳动
答案: 【劳动

4、 问题:4.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 )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选项:
A:县人民政府
B:市人民政府
C: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D: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答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5、 问题: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 ),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选项:
A:五十
B:六十
C:七十
D:八十
答案: 【八十

6、 问题:6. 企业中从事以下工作,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是( )
选项:
A:推销 
B:从事矿山井下、高山、有毒有害作业的劳动者
C:从事特别繁重或过度紧张作业的劳动者
D:人力资源管理
答案: 【推销 

7、 问题:7.下列关于我国最低工资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最低工资标准,每年必须调整一次
B:用人单位通过贴补伙食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属于最低工资组成部分
C: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可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
D:如果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到手工资就有可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答案: 【如果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到手工资就有可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8、 问题:8.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春节放假时间长度为(  )
选项:
A:2天
B:3天
C:7天
D:1天
答案: 【3天

9、 问题:9.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职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 )天
选项:
A:5
B:10
C:15
D:20
答案: 【15

10、 问题:10.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 )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执行本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选项:
A:乡镇
B:县级
C:市级
D:省级
答案: 【县级

【作业】工作项目六:订立集体合同 项目六单元作业

1、 问题:2018年,李某入职一家公司担任销售一职。工作期间,企业与工会之间签订了集体合同,集体合同中奖励部分约定“本公司所有员工,凡工作满一年可以领取第十三个月的工资(不含提成)作为奖励,发放时间为次年一月”。到 2019年2月,李某还没有得到第十三个月工资。李某与公司沟通,该公司称,李某与公司单独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没有第十三个月工资的约定,因此不同意支付。李某遂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公司支付第十三个月的工资。仲裁机关能支持李某的请求吗?
评分规则: 【 该公司应当向李某支付第十三个月的工资。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作业】工作项目四:履行劳动合同 单元作业:工作项目四

1、 问题:用人单位情况:优势:1.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2.与竞争对手相比,薪资报酬不处于领先竞争位置,但胜在公司对待员工比较人性化; 3.目前企业处于高速成长期,发展非常迅速,职业机会比较多; 4.公司有对员工的长期激励计划(虚拟股权计划);5.有机会快速成长为组长,如能稳定成长将成为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6.有加班工资,奖金按照月度考核发放。弱势: 1、该岗位已经发布了近2个月,一直没找到合适的人选。前来面试的人不是经验不足,就是薪酬要价过高,而现在该岗位空缺很久,用人部门较有意见,希望尽快能有人选到岗; 2、该求职者各方面条件都比较合适,通过前期的面试测评,基本素质也比较吻合,希望在薪酬谈判这关能顺利通过;3、公司的公积金需要自己缴纳。 求职者背景: 1.个人情况:27岁;男性;本科;外地人口;租房;未婚;父母退休。 2.工作经历:目前在职,5年软件开发经验,毕业至今换过一次工作。3.收入:目前收入4000(基本薪)+2000/每季度+1个月年终+四险一金。 4.离职动机:内部晋升空间低;团队文化散漫;想接触新技术;想找大公司稳定发展。 5.薪酬目标:7000(基本薪)如果你是面试官兼薪酬人员,问题如下:1.你的理想录用目标薪酬是多少?2.为了达到你的目标,你准备了解哪些内容?3.你的打压策略和吸引策略分别是什么?
评分规则: 【 1. 如果觉得这个人非常符合公司要求也千万不要表现出公司对于这个岗位的迫切程度;
2.拼命的压应聘者的工资,这个不可取,因为你要长久的留住他,就要公平的对待他,否则,即使他来了公司,也是人在曹营心在汉,迟早要走的。
3.如果对方提的工资低于公司标准,可以直接答应他,如果,这个人提出的薪水和公司的标准有一定的距离,这时,你要考虑是否用公司其他的福利来说服对方,比如:交通补贴、年终奖、住宿、通讯补贴等,来说明总收入才能代表一个人的价值。
4.一定要和应聘者谈好试用工资和转正工资,有的HR只谈试用工资,说转正后再谈,这不可取,你要给大家一个明确的目标,而且,试用结束的时候,通常公司和个人对自己的评判是不一致的,这时再谈判,如果崩了对双方都是一个损失。

2、 问题:(二)2015年11月1日,某公司招聘25岁的苏女士为销售部业务员,并与其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面试和入职时,苏女士在公司的人员信息表等资料上填写的均为未婚。入职时由于苏女士怀孕时间不长,且其平时在外联系业务不用坐班,因此该公司对其怀孕情况并不知情。2016年4月29日,苏女士提出要于5月6日至9月10日休产假,并填写了请假审批单,5月6日便未来公司上班。公司认为苏女士在公司的所有个人信息资料上均填写的是未婚,现在突然提出休产假,属于“未婚先孕”,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不能适用已婚人员有关法律规定的产假待遇,因此从5月起便停发了她的工资。问:未婚而孕是否可以休产假?
评分规则: 【 1.产假作为一种法定休假,旨在保护妇女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与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及其他相关政策:“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法律规定了产假制度,只要女职工确实怀孕了,无论其是否结婚,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都有休产假权利。
2.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以及《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由此可见,本案中苏女士虽然未婚生育,但也有休产假的权利,其原有工资不应被停发或降低。
3.需要注意的是,“产假”与“产假待遇”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非婚生育的,会影响到起享受产假期间的相关政策性待遇。鉴于非婚生育女职工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在向有关部门领取生育津贴等相关政策性待遇时,都需要提供结婚证等相关证明,所以未婚生育者不能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一样享受产假期间相关政策性待遇,这些待遇包括生育检查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以及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等。

3、 问题:(三)2017年7月,李明来到恒通紧固件公司担任学徒工。双方约定:李明如果表现好的话,在学习期满六个月之后就可以转为单位的正式职工。担任学徒工期间,公司每天包顿工作餐,不给付工资。李明干活很卖力。2017年10月,公司人事部突然通知李明,不用再来上班了。为了挽回自己的损失,李明遂与公司的领导进行协商,领导一口回绝了李明的要求。李明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支付三个月的工资。问:法院能支持李明的请求吗?说明理由。
评分规则: 【 法院将支持李明的诉求。李明经公司的同意做学徒工,且其完全按照单位作息时间工作、就餐,接受单位管理,公司与李明之间存在用工关系,即形成了事实的劳动关系。
李明在做学徒期间没有劳动报酬虽是双方合意的结果,但不符合法律规定,单位至少应按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付李明。

4、 问题:张某在某建筑工地打工,工头与他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合同除约定了劳动时间、工资数额外,还约定工薪于工程款下来后一次付清。现在工程已经完工,工地与张某的劳动合同已经解除数月,可张某一直没有得到工资,工地负责人的说法是工程款没有下来。这种说法对吗?
评分规则: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没有确定期限的“工薪于工程款下来后一次付清”的条款是无效的。用人单位工地与建设单位之间是一种建设工程或承包合同关系,张某与用人单位工地是一种劳动合同关系。
工程完工,建设发包单位未与工地结算没及时给付工程款,用人单位工地应通过诉讼等方式解决,而不应将其风险责任转嫁给劳动者。《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5、 问题:1、缺乏薪酬沟通会有哪些后果?
评分规则: 【 管理层与员工之间的不信任、管理者缺乏沟通的技巧,可能会使一些设计良好的报酬制度的实际效果大打折扣。员工在不信任决策的公平性时,他们可能怀疑甚至厌恶那些绩效奖金。薪酬水平本身以及薪酬是否符合劳动力市场状况等也可能会受到员工的质疑。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和部门经理人员之间也有可能会产生冲突:前者希望改进薪酬制度,而后者则希望按照个人认为适当的水平和方式来支付薪酬(薪酬的外部竞争性和内部一致性之间存在冲突)。

6、 问题:2、如何确定薪酬沟通目标?
评分规则: 【 (1)确保员工完全理解有关新的薪酬体系的方方面面; 
(2)改变员工对于自身薪酬决定方式的既有看法; 
(3)鼓励员工在新的薪酬体系之下做出最大的努力。 上述三个方面的目标可以适用于大多数薪酬沟通方案。此外,在这样三个总的目标之下,企业还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结合自己意欲达到的目的,再分别设计出更为具体的沟通目标。

【作业】工作项目三:订立劳动合同 项目三单元作业

1、 问题:1.小李在工厂工作三年,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最近刚签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双倍工资的时间范围是多长时间?
评分规则: 【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时间范围仅限于十一个月,而不是从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到订立劳动合同前的全部时间。

2、 问题:2.经过笔试、面试后,李女士被某公司招用,但该公司坚持凡是新招用的职工要先签订2个月的试用合同,待试用合格以后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只签试用合同行吗?
评分规则: 【 只签试用劳动合同不合法。根据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应当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作业】工作项目八:劳动争议处理 项目八 单元作业

1、 问题:1.2017年7月17日,小方入职某公司。入职时小方与公司签订了期限二年多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2个月。然而,小方入职仅1个多月,就于2017年8月30日接到公司向其发出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公司以小方不符合试用期录用条件为由,将小方辞退。事后,小方通过仲裁及诉讼程序,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小方认为,公司从未告知其录用条件,在职期间公司也从未对其作出过相关考核,自己一直兢兢业业地工作。公司则在庭审时表示,公司曾经明确向小方告知了录用条件,后经考核认定小方试用期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所以公司与小方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合法,无需向小方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本案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评分规则: 【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据此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应举证证明已经向劳动者明确告知了具体的录用条件,并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否则,用人单位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进而向劳动者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2、 问题:王某毕业后到一家私营企业工作,他刚来上班时老板就告诉她,每月基本工资2300元,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过后若成为正式职工,公司再为他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然而,王某在公司工作已超过半年了,公司仍然没有为他办理基本养老保险。为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王某该怎么办?
评分规则: 【 用人单位不为职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属于违法行为。王某首先可以找他协商,请求其为自己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如果老板坚持不肯办理养老保险的话,王某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社会保险费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工作项目八:劳动争议处理 项目八 单元测验

1、 问题:1. 对于绝大部分劳动争议来说, (  )是提起民事诉讼的法定前置条件。
选项:
A:投诉
B:向群众性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C:申请劳动仲裁
D:协商
答案: 【申请劳动仲裁

2、 问题: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 )、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
选项:
A:政府部门代表
B:人大代表 
C:政协委员
D:劳动行政部门代表
答案: 【劳动行政部门代表

3、 问题:3.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  )年内未被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监察部门将不再查处。
选项:
A:2
B:1
C:6个月
D:3
答案: 【2

4、 问题:4.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接到投诉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
选项:
A:15
B:10
C:5

本门课程剩余章节答案为付费内容
本文章不含期末不含主观题!!
本文章不含期末不含主观题!!
支付后可长期查看
有疑问请添加客服QQ 2356025045反馈
如遇卡顿看不了请换个浏览器即可打开
请看清楚了再购买哦,电子资源购买后不支持退款哦
请输入手机号或商家订单号
打不开请联系客服QQ 2356025045 商家订单号在哪里?点此了解

商家订单号查看步骤

打开支付宝
方法一:我的 > 账单 > 账单详情 > 更多>复制商家订单号
方法二:我的 > 账单 >搜索关键字【网课小帮手】
> 账单详情 > 更多>复制商家订单号
方法三:联系客服QQ 2356025045
微信支付
我 > 支付 > 钱包 > 账单 > 账单详情

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