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湖南科技大学) 最新满分章节测试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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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课程起止时间为:2022-02-14到2022-08-19
第二章 行政法概述 第二章 单元测验
1、 问题:马某购买了幸福小区的一套商品房,并获得了房屋所有权证,但为了修建高铁需要将该幸福小区予以拆迁,区政府依法及时给予马某补偿金,这体现了哪项基本原则?
选项:
A:高效便民
B:程序正当
C:诚实守信
D:权责一致
答案: 【诚实守信】
2、 问题:行政法调整的核心内容是?
选项:
A:司法权
B:行政权
C:立法权
D:公民权
答案: 【行政权】
3、 问题:下列哪些活动形成的关系不属于行政法律关系?
选项:
A:公安局给所属工作人员纪律处分
B:税务局干部上街宣传税法
C:财政局取消不合法的收费项目
D:人民法院审查公安局处罚决定
答案: 【税务局干部上街宣传税法】
4、 问题:关于合理行政原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遵循合理行政原则是行政活动区别于民事活动的主要标志
B:合理行政原则属实质行政法治范畴
C:合理行政原则是一项独立的原则,与合法行政原则无关
D:行政机关发布的信息应准确是合理行政原则的要求之一
答案: 【合理行政原则属实质行政法治范畴】
5、 问题:下列各项中错误的有?
选项:
A:行政法律规范只能由国家权力机关制定
B:行政法律规范是行政法学的研究对象之一
C:行政法律规范可以出现在不同效力等级的规范性文件中
D:行政法律规范可以分为实体规范和程序规范
答案: 【行政法律规范只能由国家权力机关制定】
6、 问题:关于比例原则的要求,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行政机关行使裁量权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必须符合法律目的
B:行政机关所选择的具体措施和手段应当为法律所必需
C:行政机关在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某一行政目的的情况下,应当采用对当事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方式
D: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应当听取当事人意见
答案: 【行政机关行使裁量权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必须符合法律目的;
行政机关所选择的具体措施和手段应当为法律所必需;
行政机关在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某一行政目的的情况下,应当采用对当事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方式】
7、 问题:甲省乙市政府发布通知,对直接介绍外地企业到本市投资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投资项目实际到位资金金额的千分之一奖励。经张某引荐,某外地企业到该市投资,但市政府拒绝支付5万元的奖励金。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选项:
A:市政府的行为违反诚实守信原则
B:张某应当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C:如果张某提起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负责人不出庭法院可以传唤其出庭
D:如果张某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应当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答案: 【市政府的行为违反诚实守信原则;
张某应当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8、 问题:权责一致是行政法的基本要求,下列哪些选项符合权责一致的要求?
选项:
A:行政机关有权力必有责任
B:行政机关作出决定时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
C:行政机关行使权力应当依法接受监督
D: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法律、法规应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手段
答案: 【行政机关有权力必有责任;
行政机关行使权力应当依法接受监督;
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法律、法规应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手段】
9、 问题:下列哪些不属于我国行政法的渊源?
选项:
A:国家条约
B:人民法院的行政判例
C:《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D:行政法基本原则
答案: 【人民法院的行政判例;
行政法基本原则】
10、 问题:廖某在某镇沿街路边搭建小棚经营杂货,县建设局下发限期拆除通知后强制拆除,并对廖某作出罚款2万元的处罚。廖某起诉,法院审理认为廖某所建小棚未占用主干道,其违法行为没有严重到既需要拆除又需要实施顶格处罚的程度,判决将罚款改为1000元。法院判决适用了下列哪些原则?
选项:
A:行政公开
B:比例原则
C:合理行政
D:诚实守信
答案: 【比例原则;
合理行政】
【作业】第二章 行政法概述 作业一
1、 问题:李某系江宁大学学生,2013年3月10日,李某在考试中替考。李某的替考作弊行为被发现后,听从监考人员的劝导,当即承认替考作弊的事实,后又积极配合调查,查清事实。4月15日,江宁大学召开“2013年第4次校长办公会”,该会议决定开除李某学籍。该会议决定的记录内容中无记载对作出李某开除学籍予以讨论的内容,亦无记载开除李某学籍应当适用具体法律及规范性文件的内容。同年4月24日,江宁大学作出2013第58号处理决定,对李某考试作弊行为作出开除学籍处分。江宁大学未书面向李某送达该决定。同时,江宁大学无证据证对李某予以开除学籍的向李某履行了告知义务、听取了李某的陈述申辩。 【关联法条】《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16条学生严重违反考核纪律或者作弊的,该课程考核成绩记为无效,并由学校视其违纪或者作弊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的纪律处分。第54条学生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信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第55条学校对学生的处分,应当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适当。第56条学校在对学生作出处分决定之前,应当听取学生或者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江宁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49条考试违纪者,根据情节轻重和认错态度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的处分;考试作弊者根据情节轻重和认错态度给予记过及直至开除学籍的处分。【问题】1.本案为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2.江宁大学开除李某学籍的行为是否违反了程序正当原则?3.江宁大学开除李某学籍的行为是否违反了比例原则?
评分规则: 【 1.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的规定,高等院校是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使国家教育管理权的组织,具有培养人才,并对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生依法管理的法定职责。学生和高校在学籍管理、学位获得等问题上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行政法律关系。所以,江宁大学开除李某学籍,实际上是在行使公法上的管理权,李某不服而提起的诉讼应当为行政诉讼,而非民事诉讼。
2.违反。正当程序原则起源于英国法中古老的“自然正义”原则。其核心内容包括两个方面:(1)任何人不能做自己案件的法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处理涉及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事务时,应主动回避或应当事人的申请回避。(2)对他人做出不利决定时,应当说明理由、听取陈述和申辩。正当程序原则不仅可以避免滥用职权、遏制腐败现象,从而可以有效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而且还能够克服官僚主义、避免无效行政,从而可以有效提高行政效率。开除学籍意味着普通高等在校学生丧失学生身份,对学生受教育的权利产生重大影响。按照程序正当原则,行政机关作出不利于公民的行政行为时,必须遵循正当、公正的程序。本案中,江宁大学作为具有对学生教育管理权限的高等学校,在作出开除李某学籍处理前,应当告知其拟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应同时告知李某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李某的陈述和申辩。但江宁大学并无证据证明其在作出决定前已经遵守了法定程序,因此应当认定开除李某学籍决定的程序不当。
3.违反。比例原则有三方面的要求,这三个内涵是分层次的递进关系:第一,合目的性,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裁量权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必须符合法律目的。第二,适当性,是指行政机关所选择的具体措施和手段应当为法律所必需,结果与措施、手段之间存在着正当性。第三,损害最小,是指行政机关在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某一行政目的的情况下,应当采用对当事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方式。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必须符合行政比例原则,意即享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权利的机关或组织,在实施行政权的手段和行政目的之间,应当存在比例关系,不能超过目的所要求的价值或范围,必须在侵害行政相对人权利最小的范围内予以行使。《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54条规定:“学生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信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上述规定赋予学校针对学生考试作弊者享有纪律处分的权利,体现应当针对考试作弊不同情形者处以不同纪律处分的立法意图。江宁大学根据李某替考作弊之情形,“可以”选择适用开除学籍处分之权利。但“可以”并非“必须”适用开除学籍处分。同时,李某的替考作弊行为被发现后,当即承认作弊事实,后又积极配合调查,主观上追求从轻处罚的目的,客观上未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行为。江宁大学未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范围内慎审实施,从严掌握的情形下,未考虑开除学籍的处分结果与李某替考作弊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性程度相当之间的比例关系,在享有多种纪律处分可选择的情况下,择其最重者予以处分,没有体现江宁大学应当在作出决定时所必须具有的合理的、善意的和有正当理由的基础,与行政法的比例原则相悖离。
】
第三章 行政主体 第三章 单元测验
1、 问题:某县市场监管局将没收的假药卖给当地某一医药经销商。在医药经销商出售此假药时,被卫健委发现,经查实对县市场监督局和医药经销商分别给予处罚。在这一行政处罚管理活动中,谁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选项:
A:县市场监管局
B:医药经销商
C:县卫健委
D:县人民政府
答案: 【县卫健委】
2、 问题:下列选项中,哪一个不属于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选项:
A:区公所
B:街道办事处
C:行政公署
D:派出所
答案: 【派出所】
3、 问题:某县政府所属生态环境局在某林区设立木材检查站,对过往木材进行检查,并委托其行使处罚权,木材检查站应当以谁的名义行使处罚权?
选项:
A:县生态环境局
B:林业木材检查站
C:县人民政府
D:县政府法制办
答案: 【县生态环境局】
4、 问题: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法律后果由以下哪个机关承担?
选项:
A:受委托组织
B:委托的行政机关
C:委托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
D:行政复议机关
答案: 【委托的行政机关 】
5、 问题:选项所列的哪个组织享有行政主体资格?
选项:
A: 接受乡政府委托从事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村委会
B:税务局稽查大队
C: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办公室
D: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答案: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6、 问题:根据行政职权的产生方式,行政主体可以划分为?
选项:
A:授权行政主体
B:内部行政主体
C:职权行政主体
D:外部行政主体
答案: 【授权行政主体;
职权行政主体】
7、 问题:下列有关行政主体的论述,错误的有哪些选项?
选项:
A:在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主体通常恒定为一方主体
B: 行政机关必为行政主体,行政主体不一定是行政机关
C:法律、法规授予一定职权的组织以及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一定行政权的组织皆为行政主体
D:行政主体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一方
答案: 【 行政机关必为行政主体,行政主体不一定是行政机关;
法律、法规授予一定职权的组织以及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一定行政权的组织皆为行政主体】
8、 问题:教育局和某市某区某街道办事处均属于?
选项:
A:地域行政主体
B:公务行政主体
C:授权行政主体
D:职权行政主体
答案: 【地域行政主体;
职权行政主体】
9、 问题:行政主体并不限于行政机关,在以下的企事业单位和群众团体中哪些可能在行政法上具有行政主体的资格?
选项:
A:中国烟草总公司
B:中国人民大学
C:注册会计师协会
D:城管局执法大队
答案: 【中国烟草总公司 ;
中国人民大学;
注册会计师协会】
10、 问题:下列关于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法律地位的论述,正确的是哪些?
选项:
A:被授权组织在行使法律、法规所授职权时,享有行政主体地位。
B:被授权组织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法律、法规所授职权。
C: 被授权组织自身就行使职权的行为对外承担法律责任
D:被授权组织在执行其本身的职能(非行政职能)时,不具有行政主体的地位。
答案: 【被授权组织在行使法律、法规所授职权时,享有行政主体地位。;
被授权组织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法律、法规所授职权。;
被授权组织自身就行使职权的行为对外承担法律责任;
被授权组织在执行其本身的职能(非行政职能)时,不具有行政主体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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